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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施行!杭州为新建住宅“上保险”

本报记者 吴文婧

3月1日起,《杭州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试点实施办法》(下称《办法》)正式开始实施,旨在建立健全工程质量风险防控机制,全面提升杭州市住宅工程质量水平。

在《办法》施行期间(即2024年3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建设单位应在开工前与保险公司签订书面保险合同,包含基本险和附加险,并一次性支付保险费。住宅质量保险范围涵盖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围护结构保温层破损脱落、防水工程、装修工程、供热与供冷系统工程等,涵盖面广。

根据《办法》,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对在保险范围和保险期限内出现的因工程质量潜在缺陷所导致的投保建筑物损坏,履行维修和赔偿义务的保险。

国内咨询机构科方得智库研究负责人张新原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此举有利于保障购房者权益,能促使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更加注重质量,从源头上减少质量问题发生的概率。当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时,也为购房者提供了相应的理赔措施。此外,高质量住宅工程有助于提升杭州市的整体形象,吸引更多人才和投资。”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开表示,杭州市域范围内新建保障房工程应依照本办法推行住宅质量保险试点工作,同时鼓励新建商品房工程依照本办法积极开展住宅质量保险试点工作。

《办法》附则中提到,对投保住宅质量保险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参与优质工程评选;对积极参与住宅质量保险试点的建设单位,按相关办法给予信用激励。

有资深地产人士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杭州作为试点引入住宅质量保险市场化运作极具意义,其对新建商品房的工程建设虽然没有强制,但也对开发商提供了重要的指导,有望陆续落地。”

科技部国家科技专家库专家周迪也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引入保险机制后,可以增强购房者的信心,稳定市场预期,从而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据悉,该《办法》实施后的首张住宅工程质量保险保单签订在临平区临平政储出〔2022〕7号地块项目。

中国金融智库特邀研究员余丰慧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包括此次的试点在内,杭州陆续出台的地产相关政策都体现了其在构建长效机制上的努力,包括规范市场秩序、遏制投机行为,以及鼓励和支持房企开发高质量住宅产品,这都有利于推动地产行业从单纯追求规模向注重品质和服务转变。”

当前,随着新房市场行情走弱,不少开发商已经调整了战略,重点针对消费者痛点与需求提升产品及服务品质。张新原建议称,房企应当将质量视为企业生命线,从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严格把关,确保产品质量。

(编辑 孙倩)

标签: 西南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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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3-02来源:国际财经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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