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李明珠
继广东龙年首个工作日广东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的“新春第一会”后,广东今日在促进产业科技互促双强方面又迎来了大动作。
为加快推进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助力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进一步完善全过程创新链,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昨日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助力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共计15条内容,从多个方面为创投机构投资硬科技、产业科技和金融深度融合提供有利条件,加大科技金融领域改革创新力度的同时,也积极争取国家关于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相关试点。
多位业内人士评价,此次《意见》涵盖面广、创新性强,在行业关注的多个关键性问题比如税收税率、国有创投评价体系等方面均给出明确指引且有所突破,后续期待在政策落地时能真正实施。
《意见》把推动创业投资机构投早投小投硬科技放在首要位置。其中多个措施都为创投机构投资硬科技创造良好条件,且有多个提法较为创新。比如首先,鼓励社会资本联合国家和省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高校、科研院所、制造业创新中心、科技园区、行业龙头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强调以“公益资助+股权投资”模式进行支持原创核心技术、前沿颠覆性技术突破并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其次,支持培育设立概念验证基金;第三,在国有创投管理方面也更为灵活,提出建立健全国有创业投资机构投资决策、业绩考核、市场化选人用人、员工激励、容错免责等制度,推动其更好发挥投早投小投硬科技的关键作用。优化创新创业领域的政府投资基金绩效评价办法,实施差异化分类考核,注重整体效能评价,不以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作为主要考核目标。
在吸引创业投资机构和高端人才来粤发展方面,《意见》也给出优惠条件,鼓励有条件的地市对在当地新注册的创业投资机构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按一定条件给予适当补助,吸引境内外创业投资机构和创业投资人才在广东落户。加大力度引进创业投资高端人才,符合条件的人才按规定享受有关优惠政策。其中,特别强调了业内颇为关注的税收问题。争取国家支持,在广东优先实施鼓励创业投资企业长期投资的差异化税率等税收优惠政策。
对于拓宽创业投资的资金来源和退出渠道,《意见》也进行了政策优化,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前提下,支持商业银行具有投资功能的子公司和理财子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信托公司等通过出资或开发相应的长期投资产品等方式,为创业投资提供长期资金支持。这无疑是给当下创投行业普遍面临的募资难问题“解渴”,引入长期“活水”有望在科技创新投资方面提供源源不断的资金来源,成为业内特别关注的焦点。而鼓励社会资本依法依规设立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S基金),支持广东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基金份额转让试点,畅通创业投资资本退出渠道等举措也被业内点赞。
助力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需要金融体系的全方位支持。《意见》还从银行、保险、财政科技资金、跨境投融资等多个角度给出保障。
银行方面,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扩大科技信贷规模,完善差异化科技信贷管理与考核机制,健全科技信贷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提质增效。保险方面,引导保险机构为科技创新提供支持和保障。跨境投融资方面,提高科技领域的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依托横琴、前海、南沙、河套等粤港澳大湾区重大合作平台,促进粤港澳三地科技金融互补、互联、互通。
此外,《意见》还特别强调要强化多层次资本市场对科技型企业的支持。最后,《意见》指出科技、金融等相关部门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加强政策协同和信息共享,推动科技金融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同时还要加强金融支持科技创新风险管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压实各方风险管理责任,严守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