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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REITs产品权益属性进一步明确 投融双方再获政策支持

本报记者 田鹏

为明确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以下简称“基础设施REITs”)产品的权益属性,推动建立符合产品特点的会计处理方式和投资逻辑,2月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4号》(以下简称“4号指引”)。根据该规定,原始权益人及投资者双方均可将基础设施REITs确认为权益属性产品。

市场人士表示,基础设施REITs定位为特殊权益产品,意义重大,不仅能够清晰引导原始权益人的明确发行逻辑,更有助于投资机构建立匹配的投资逻辑、投资策略、风险控制、会计核算以及考核机制等。

产品权益属性愈加明确

自基础设施REITs上市以来,市场各方普遍认同相关产品的权益属性,实践中已上市产品在原始权益人层面也已按权益进行列报,但在制度性层面并未作出明确安排。

市场人士表示,基础设施REITs作为资产上市的平台,投资人既获取资产所产生的经营收益,也相应承担资产经营相关风险,并非获取固定收益,风险收益更贴近权益类产品。同时,基础设施REITs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除了本身资产经营变化影响外,受宏观经济、政策、资金等因素影响较大。

此次证监会发布的4号指引,在规则层面对实践处理安排进行了认可,“如发行人已依照相关法规要求说明前述分配、终止上市和扩募延期安排,则发行人不存在不可避免的支付义务,并表原始权益人在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应将基础设施REITs其他方持有的份额列报为权益。从基础设施REITs其他投资方的会计处理角度看,其持有的份额在性质上属于权益工具投资”。

市场专家表示,4号指引对基础设施REITs产品权益性会计处理的安排,符合会计准则要求,同时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可行性。

投融两端加速建设进行时

建立基础设施REITs产品权益属性共识是REITs市场生态建设的基础,将进一步影响市场投融资两端建设、配套机制完善。

具体来看,一是有利于维护二级市场稳定,促进长期配置投资。本次政策的出台,明确了在会计核算时基础设施REITs产品为权益属性产品,可以选择将估值损益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科目,消弭二级市场短期波动对利润表的影响,缓解市场因流动性和止损压力带来的被动减持行为,鼓励机构投资人长期持有,较好地匹配基础设施REITs品种长期投资的业务实质。为社保资金、养老金、企业年金等长期资金和其他配置型投资者进入市场夯实根基,进一步优化投资者结构,推动长期配置型资金比例提升。同时,基础设施REITs市场可以更好发挥长期投资者对基础设施项目的估值定价功能,引导实体资产的一二级交易市场良性交互。

二是助力基础设施REITs市场常态化发行,激发盘活资产活力。原始权益人尤其是央企与国企等特别关注盘活存量资产、降杠杆作用,由于基础设施REITs产品能否计入权益工具缺乏明确制度安排,在权益属性认同和积极推进项目培育方面仍存在困惑和疑虑。此次政策出台,有助于企业盘活存量资产、降低企业杠杆预期,将大大提高企业发行的积极性,从而助力市场持续扩容。

市场机构表示,近期基础设施REITs项目2023年四季报陆续披露,整体运营较为稳健,边际上略有分化,全年可供分派目标基本达成。会计处理方式的明确将进一步推动市场锚定底层价值进行交易,促进市场价格更紧密地围绕价值波动。同时,当前许多基础设施REITs项目或已经处于估值偏底部区域,其高分红属性和配置价值进一步凸显,在估值方法调整和市场、管理人、监管的协同支持下,市场价值有望得到修复。

(编辑 张明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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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2-18来源:新浪财经股票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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