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田鹏 见习记者 毛艺融
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必须以金融强国建设作为前提支撑。
近日,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传递出我国金融高质量发展、建设金融强国的重要信号。“要通过扩大对外开放,提高我国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和能力,增强国际竞争力和规则影响力,稳慎把握好节奏和力度”“要加强境内外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积极参与国际金融监管改革”。
在推动金融双向开放,提高我国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和能力的过程中,资本市场作为其中最活跃的因子应充分发挥作用。
中航证券首席经济学家董忠云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资本市场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是我国深化金融领域改革的重要举措,为我国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金融支持,不仅有利于激发国内市场活力,也有助于提高我国经济在全球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留住更多“长期资本”
开放,是中国金融市场发展关键词,也是中国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重要议题。持续吸引优质的“长期资本”“耐心资本”“战略资本”,已成为监管全力推动有效市场建设的重要方面。
锚定这一目标,监管层通过不断健全完善法律规则和交易制度,为外资机构来华投资展业营造良好的制度氛围和生态环境。同时,持续丰富A股市场产品种类、优化产品结构,为海外投资者提供多元的产品体系。
具体来看,在制度创新与催化方面,从发布境外上市备案管理制度规则,到沪深港通交易日历优化实施,再到修订《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管理规定》,跨境投融资便利化程度持续提升,吸引一众外资机构纷至沓来。
例如,渣打证券于2023年12月份获得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后,于2024年1月15日正式成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会员,这是我国金融对外开放的一个缩影。
此外,我国已取消境外投资者持有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股权比例限制,对外商投资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实施国民待遇,允许外国银行在华分行申请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进一步降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准入门槛、扩大投资范围。
一系列制度空间的优化,持续释放积极信号,提振了境外机构来华展业的信心。证监会公开数据显示,2023年,境外机构投资者申报合格境外投资者资格许可持续活跃。全年获批机构数量为81家,仅次于2021年的118家,创下自2003年以来的历史次新高。
为了不断增强外资投资A股的产品多元性,监管部门推动国际指数纳A比例不断提升;拓展境内外ETF互联互通;持续扩大期货期权特定品种开放,实现在华外资银行参与境内国债期货市场交易;支持香港推出首个A股指数期货等举措。
在政信投资集团首席经济学家何晓宇看来,我国资本市场在产品体系和制度体系建设方面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并将持续推动涵盖股票、债券、期货、基金等多元化金融产品的市场体系,以及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体系不断完善,进而提高市场的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为境外投资者和企业进入A股市场提供更加广阔的空间。
力推高水平开放
用好国际资本资源
在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的大背景下,现代资本市场必定是一个双向开放的市场,在“引进来”的同时也要更好、更快地“走出去”,这是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重要内涵。
在此背景下,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高水平开放不断加速,进一步便利我国企业和投资者的跨境投融资需求,促进要素资源的全球化配置。同时,跨境监管合作不断深化,不断加强开放条件下资本市场监管和风险防控能力建设。
具体来看,2023年2月份,中国证监会发布境外上市备案管理相关制度规则,从完善监管制度、明确备案要求、加强监管协同、明确法律责任和增强制度包容性等方面进行优化,更好支持企业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健康发展;同年6月份,沪深交易所进一步优化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机制,明确境外发行上市GDR应当符合的条件、审核主体及程序等。
随着企业境外上市监管制度不断完善,境内企业赴境外上市积极踊跃。据证监会网站统计,截至2024年1月12日,共有94家境内企业在境外上市新规施行后完成备案。其中,有59家拟在中国香港上市,35家拟在美国上市。备案申请涵盖直接境外上市、SPAC借壳上市、搭建协议控制(VIE)架构等多种类型。
互联互通机制一直都是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目前,“沪伦通”机制境内拓展至深交所,境外拓展至瑞士和德国。据不完全统计,已有23家A股公司通过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DR)的形式走向国际市场。
在华鑫证券首席策略分析师严凯文看来,通过海外上市,中国公司可以获得更多的资本支持和国际化资源,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提高品牌知名度和国际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