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贵州证监局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证监会党委各项工作部署,聚焦监管主责主业,保持从严监管态势,全年对76家上市公司、挂牌公司、债券发行人、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等进行现场检查,采取行政监管措施26件,对3起违法违规线索移交稽查调查,作出行政处罚3件,执行罚没款金额逾80万,切实把“强监管防风险”落到实处,护航辖区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一、积极适应注册制新形势,提高市场主体信披质量
始终坚持“监管姓监”,以提升辖区市场主体信息披露质量为统领,不断强化监管精准性、及时性、有效性,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一是围绕上市公司质量“严监管”。全年对7家上市公司开展现场检查,采取行政监管措施7件。聚焦“关键人”,严打3家上市公司信披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出具监管措施追责16名人员。聚焦“关键事”,严肃处理2家公司董监高违规减持的行为,及时出具警示函。聚焦“关键行为”,发现1家公司涉嫌“财务洗澡”,第一时间移交立案调查,强化监管威慑。二是围绕挂牌公司合规运营“促发展”。对5家挂牌公司开展现场检查,对7家公司及11名相关责任人员采取行政监管措施7件,严厉打击资金占用、未按时披露定期报告、未披露关联交易、违规减持等典型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围绕债券发行人和ABS原始权益人“防风险”,全年对8家债券发行人(含1家ABS原始权益人)开展现场检查,发现问题45项,采取监管谈话1家次,对信息披露违规、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公司债券非市场化发行、委托第三方代持等违规事项及时出具监管措施4件,对涉案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监管谈话,明确监管要求和底线。
二、强化中介机构监管,督促“看门人”履职尽责
全面注册制对中介机构的“看门”水平提出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结合最新监管要求,积极推动中介机构在思想上和行动上适应注册制改革。一是以问题和风险为导向,全年约谈保荐机构1家次,延伸检查债券受托管理人13家次,约谈受托管理人8家次,讲清讲明政策,要求其督促发行人及时整改问题、如期履约。二是以提升辖区市场主体财务信息质量为要求,全年对7家会计师事务所、2家评估机构开展现场检查,约谈15家公司年审会计师,对2家公司年审机构下发审计风险提示函,对3家会计师事务所及5名注册会计师出具警示函。三是以强化执业能力和风险意识为目标,完成公司债券发行项目的律所执业情况专项检查,将检查发现20余条问题及时通报行业主管部门,督促律所及时整改,有力传递监管导向和监管压力,构建高质量执业的市场氛围。
三、着力整治机构违规行为,督促合规稳健运营
强化穿透式监管、全链条问责,推动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监管转型,加强私募基金风险治理,切实提升监管效能。一是全年对法人证券公司的基金投顾、证券经纪、从业人员管理、全面风险管理、网络安全和信息技术等条线开展专项检查,对17家证券期货分支机构、3家独立基金销售机构、4家银行类基金销售机构开展现场检查,全面传达监管要求,强化监管问责,要求及时优化完善业务内控流程。针对员工未注册为证券投资顾问向客户提供个股投资建议、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向客户销售私募基金且未充分提示投资风险的情况,及时对营业部及责任人员出具警示函,督促强化合规管理。二是大力加强私募基金风险综合治理,对9家私募基金管理人开展现场检查,发现私募机构违规收取费用、将基金财产用于借贷活动、承诺收益等违规风险问题30余项,依法对3家机构及有关人员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推动6家僵尸机构出清。进一步压缩“伪私募”违规展业空间,累计推动具备“伪私募”特征的16家机构完成注销。
四、强化立体式追责,持续净化市场生态
始终践行资本市场监管的人民性,用足用好行政、民事、刑事立体追责体系,严厉惩处新《证券法》下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持续净化资本市场生态。一是聚焦严重破坏资本市场公平交易秩序的行为,及时依法查处1起内幕交易案,执行罚没款金额逾60万,并向市场充分揭示内幕交易手段,提高辖区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杜绝内幕交易的意识和能力,最大限度发挥处罚执法治理功能。二是聚焦上市公司董监高以及机构从业人员,从快惩处2起股票交易违规案,有效打击上市公司高管短线交易、机构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及可转债的违法行为,督促市场主体加强合规管理。三是聚焦司法协作,与贵阳中院深化交流沟通,实现行政监管与法院司法的高效衔接,全年协助法院依法追究3家上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责任,加强资本市场违法行为立体式追责。四是聚焦行刑衔接,持续深化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执法协作,就前期移送刑事的辖区首起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案件,首起涉嫌内幕交易罪案件,密切配合刑事司法机关开展证据转化及案情分析,有效推动违法违规行为的刑事追责,有力威慑违法行为。
五、强化联动监管,构建综合协作监管体系
进一步加强协作监管机制建设,构建起省级和市级、证券监管和行业主管、纵向和横向、综合和专项,资本市场业务全覆盖的综合服务和协作监管体系。与九个市(州)签署合作备忘录,与省财监局、省国资委、省工商联等签署协作监管备忘录,与省委网信办建立非法证券活动网上信息治理合作机制,与贵阳市中院签署虚假陈述案件处理合作备忘录,与贵阳、安顺、铜仁、黔南等市州法院联合印发《诉调对接工作实施细则》,基本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市场生态,凝聚监管合力,有力推动资本市场服务地方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贵州证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零容忍”方针,将监管执法工作职责与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起来,持续推动监管转型,提升监管执法能力水平,不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促进监管执法质效有力提升,全力构建辖区资本市场良好生态,维护资本市场平稳运行,护航资本市场更好发挥枢纽功能。
(编辑 才山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