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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已将《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草案)》报送司法部进行法制审查

中国网财经12月26日讯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12月26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和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工作进展情况,并答记者问。

以下是发布会文字实录:

记者:《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对于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据了解,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的草案,想请您简要介绍一下条例草案的有关情况和目前的工作进展。

市场监管总局竞争政策协调司负责人赵春雷:2016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目前已经实现了国家、省、市、县四级政府的全覆盖,对于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推动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在制度实施中也面临着一些问题,比如不同地区的工作进展不平衡、审查的力度和质量层层衰减等,削弱了制度实施效果。2022年新修改的反垄断法中明确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定时,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为此,市场监管总局在总结近年来审查实践和开展试点探索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的草案,加强了制度的刚性约束,有效防止政策措施不当干预市场竞争。

在草案的起草过程中,我们主要把握了以下几点:

一是进一步压实政策制定机关的审查主体责任。将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全部纳入审查范围,确保应审尽审,强调未经公平竞争审查或者违反审查的程序、标准不得出台有关的政策措施。

二是进一步健全审查标准和审查程序。完善了妨碍市场准入和退出、限制商品要素自由流动、影响经营者成本、影响经营者行为四个方面的审查标准和例外规定的适用情形,进一步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推动建立重大政策措施会同审查制度,完善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和公开征求意见等工作机制,提高审查质量。

三是进一步强化外部的监督约束。规定了举报处理、提醒敦促、抽查督查约谈等监督管理机制,完善公平竞争审查考核制度,使监督的手段硬起来,有力推动制度的落实落地。

目前,市场监管总局已将《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草案)》报送司法部进行法制审查。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广泛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制度内容,并推动加快立法进程,争取让条例尽快出台。

(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
标签: 财经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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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12-27来源:早间财经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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