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郭冀川
12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联合印发《数字经济促进共同富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12月26日,国家数据局有关负责同志就文件出台的有关背景、总体考虑、发展目标和主要举措等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以数字经济促进共同富裕在缩小区域、城乡、群体、基本公共服务差距上取得积极进展,数字经济在促进共同富裕方面的积极作用开始显现;并展望2030年,提出要在加速弥合区域、城乡、群体、基本公共服务等差距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形成一批东西部协作典型案例和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成果,数字经济在促进共同富裕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
国家数据局有关负责同志表示,《实施方案》的总体考虑是通过数字化供给、网络化共享、智能化服务等手段,促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推动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缩小区域、城乡、群体、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差距,推进全体人民共享数字时代发展红利,助力在高质量发展中实现共同富裕。
在务实举措方面,国家数据局有关负责同志介绍,《实施方案》从缩小“四大差距”出发,提出了在推动区域数字协同发展、大力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强化数字素养提升和就业保障、促进社会服务普惠供给等四方面务实举措:一是协调推进数字产业升级和转移,推动缩小区域差距;二是协调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和治理,推动缩小城乡差距;三是协调推进数字人才培养和就业保障,推动缩小收入差距;四是协调推进优质资源供给和网络化共享,推动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差距。
(编辑 郭之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