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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外汇便利化政策和服务供给

民营经济发展频迎利好。近日,8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强化金融支持举措 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强调,加大外汇便利化政策和服务供给,通过提升经常项目收支便利化水平、完善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政策、优化跨境金融外汇特色服务,支持民营企业“走出去”“引进来”。

深化贸易外汇便利化改革

经常项目交易是货物、服务等非资本性要素的跨境交易,涉及逾百万企业、千万个人,是国际收支平衡的“压舱石”和涉外经济发展的“助推器”。《通知》提出,要提升经常项目收支便利化水平,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为更多优质民营企业提供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服务,提升资金跨境结算效率。

“以前由于笔数多、材料多,准备资料耗时较长。现在无需事前提交单证,单笔付汇业务办理时间从2天至3天压缩至数分钟,大大提高了效率。”重庆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公司从事跨境贸易业务,每月需向海外供应商支付采购货款近百笔。享受便利化政策后,企业真正实现“秒申请、分钟办”,节约了时间精力和财务成本。

近年来,国家外汇局创新实施多项贸易外汇便利化政策,切实满足经营主体日益增长的外汇需求,助力民营企业降本增效。一是构建银行分级、企业分类的信用激励机制。实施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统筹结算便利和风险管理,通过构建“企业越诚信、手续越便利”“银行越合规、审核越自主”的信用管理方式,赋予银行更多审核自主权,推动企业跨境贸易结算简流程、降成本。二是推动银行真实性审核转型升级。更多银行由依赖事中单证审核向事前尽调、事中简化、事后监测转变,为客户提供专业化、差异化外汇服务,贸易外汇资金跨境结算更为便利。

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实施后,企业“越诚信、越便利”,银行“越合规、越自主”,政策红利不断释放。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9月末,全国累计办理优质企业便利化业务400余万笔,业务金额近2万亿美元。

与此同时,随着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成为我国外贸发展的新动力(310328),国家外汇局进一步聚焦普惠金融,支持贸易新业态健康发展。“针对贸易新业态‘小额、海量、电子化’等交易特点,我们主动探索和完善适应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管理思路和服务体系,通过拓宽经营主体结算渠道、简化业务手续等措施,提升资金结算效率,降低交易成本,确保外汇政策精准供给、有效适配。”国家外汇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9月末,银行和支付机构凭交易电子信息办理资金收付业务累计61亿笔,服务小微商户近110万家。

拓宽跨境投融资渠道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指出,要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稳步扩大金融领域制度型开放,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吸引更多外资金融机构和长期资本来华展业兴业。国家外汇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国家外汇局积极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渐进式资本项目开放道路。目前,直接投资项下已实现基本可兑换,跨境证券投资已形成多渠道、多层次的开放格局,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基本建立并不断完善。未来将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着力提升资本项目开放的质量。

“引进来”方面,国家外汇局持续推动外商直接投资(FDI)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走出去”方面,持续优化境外直接投资(ODI)外汇管理,支持真实合规的对外投资,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在跨境直接投资外汇管理实现基本可兑换的同时,我国跨境证券投资也已形成多渠道、多层次的开放格局,金融市场双向高水平开放稳步扩大。

合格机构投资者制度是金融市场双向开放的一个典型范例。2016年以来,国家外汇局先后统一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资金管理原则,简化审批管理,逐步放宽汇兑限制,取消本金锁定期要求。2020年经国务院批准,取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投资额度限制以及RQFII试点国家和地区限制,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我国金融市场,此举也成为中国金融市场开放的里程碑事件之一。

“应该说,近年来我国金融市场高水平开放步伐与金融市场改革建设、国民经济发展需要等相适应,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同时也经受住了各种严峻复杂的冲击和考验。”光大银行(601818)金融市场部宏观研究员周茂华说,彭博、摩根大通和富时罗素先后将我国国债纳入主流债券指数,A股陆续纳入全球三大国际主流股票指数,彰显全球机构投资者对近年来中国金融市场开放的高度认可。

《通知》还提出,扩大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范围。“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在初创期净资产规模较小,在外债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融资需求往往难以得到有效满足,而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政策允许其根据自身情况扩大境外举债规模,为具有知识产权、技术或工艺先进、市场前景良好的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获得境外融资提供了新路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研究员娄飞鹏认为。

据了解,国家外汇局从2018年开始陆续出台政策,在9个省(市)开展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2022年,进一步扩大便利化政策覆盖面和受惠主体,试点地区由9个地区的特定区域扩展至17个省(市)全域,试点主体在高新技术企业的基础上增加了专精特新企业,已开展试点的9个省(市)区域的单家企业便利化额度提高到1000万美元。此次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扩容提额”,覆盖了全国约80%、28万家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支持更多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在一定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

跨境金融服务平台显身手

在助企跨境融资和结算便利化的过程中,国家外汇局牵头搭建的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发挥了重要作用。《通知》也提出,持续创新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应用场景、拓展覆盖范围,为民营企业提供了线上化、便利化的融资结算服务。

“中小微企业规模小、管理相对不够规范,资金流、贸易流、货物流、监管信息等能够佐证自身信用及经营情况的信息往往分散在多个部门,导致企业授信难、融资难。我们结合经营主体跨境融资及结算中的难点堵点问题,研究利用区块链技术搭建跨境平台,通过分布式账本不可篡改、数字签名和多方共识等技术特点,实现政府部门、银行、保险公司、企业等多方信息共享,并陆续推出8个融资类应用场景和3个便利化类应用场景。”国家外汇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

据介绍,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已助力近10万家涉外企业累计获得融资金额约3000亿美元、付汇金额超1.2万亿美元,在支持共建“一带一路”及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服务中小微企业融资、促进跨境结算便利化等方面持续发力,为实体经济特别是涉外经济发展注入科技动能。

“下一步将持续深化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建设,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家外汇局科技司近期撰文表示。

首先,强化优质金融外汇服务。完善跨境信用体系和银企线上对接渠道,升级“企业跨境信用信息授权查证”“银企融资对接”等应用场景,进一步丰富信用数据源、提升操作便利性,支持银行高效便捷开展融资授信、外汇展业等,持续做好以中小微企业为主体的普惠金融工作,不断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金融外汇需求。

其次,提升跨境结算及投融资便利化水平。支持完善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进一步便利市场采购等贸易新业态业务办理,着力打造以跨境信用体系为核心、以单证核验为补充的应用生态。

再次,加大对共建“一带一路”及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的支持力度。强化跨部门合作,持续完善“西部陆海新通道物流融资结算”“仓单融资”等应用场景,为航运、物流等涉外企业融资增信。

(责任编辑:董萍萍 )
标签: 山东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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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12-20来源:每日财经要闻早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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