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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出台25条措施推动经济恢复向好,换购住房政策延长至明年年底

极目新闻记者 李庆

实习生 费雨欣

12月1日,武汉市印发《关于增强发展内生动力推动经济恢复向好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就持续恢复和扩大消费、着力扩大有效投资、推动外贸外资促稳提质等方面工作进行部署。

今年来,武汉工业生产平稳运行,投资保持快速增势,市场消费持续恢复,前三季度,地区生产总值14163.9亿元,同比增长5.5%,经济运行总体保持平稳,持续恢复向好。

作为建设中的国家中心城市和长江经济带核心城市,武汉再次入列“全国超大城市”,城市动能持续增强,资源要素虹吸效应将会更加强烈。这次出台的《政策措施》共分为25条,自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明年年底。

调整商圈和美食街区公交收班时间

为进一步持续恢复和扩大消费,《政策措施》要求,通过政府集中采购新增和更新的普通公务用车,原则上新能源汽车使用比例不低于80%,同时,继续支持各类企业和商协会开展新能源车以旧换新、汽车下乡等各类汽车促消费活动,用足积分奖励政策,支持燃料电池汽车推广使用,支持绿色智能家电家居促销,鼓励绿色家电生产销售企业惠民让利、以旧换新,推广智能家电、集成家电、功能化家电等产品。

《政策措施》明确,将持续打造地标级美食集聚区,对具有示范带动效应的特色美食街区给予不超过20万元奖励,为进一步刺激消费,还将因地制宜调整商圈和美食街区公共交通收班时间。

近年来,武汉先后多次发放消费券,丰富文旅体消费,《政策措施》提出,将持续发放文旅消费券、体育消费券,举办系列季节性消费活动,持续打造一批夜间特色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同时鼓励各类企业和商协会参加“乐购武汉”等系列消费促进活动,按照活动实际投入金额的30%给予补贴,每家最高不超过25万元;对于承办市级以上重大消费促进活动且符合支持条件的企业,按照活动实际投入金额的50%给予补贴,每家最高不超过50万元。支持便利店品牌化连锁化发展,对符合条件的新增品牌连锁便利店门店单店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一次性资金支持,单个法人主体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政策措施》提出,支持直播电商发展,对认定的市级直播电商集聚区按照分类评级结果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入驻直播电商集聚区、年网上零售额超过1000万元的直播电商企业,给予最长6个月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办公场地租金补助。支持商贸企业转型发展,对年度网上零售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速不低于全市社零额同比增速的商贸企业,给予最高15万元奖励。

部分工程需预留40%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政策措施》要求,建立全市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推荐重点民间投资项目争取政策资金支持,支持民营企业参与重点城市更新单元建设和项目运营管理,对于400万元以上工程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部分,预留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为进一步优化政务审批服务,将持续压缩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限,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实行“全程网办、一次申报、并联审批、同步发证”,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推行“承诺可开工”,3个工作日内办理项目开工前审批审查手续,探索“拿地即开工”,推动项目加速落地。

在对外投资贸易领域,武汉将组织企业抱团参加进博会、广交会、消博会等国际性展会,支持消费电子、医疗器械等领域企业境外参展,支持汽车及配套产业国际化发展,推动“光芯屏端网”、生物医药等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融入全球产业链供应链,提高出口产品附加值,支持东湖高新(600133)区高质量建设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促进先进设备、大宗商品、消费品等进口。

《政策措施》明确,为推动开放平台提质增效,将谋划制定新一轮自贸区改革创新方案,突出武汉自贸片区产业特色,推进系统集成改革,加大金融、海关监管等领域开放创新力度,持续提升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支持综保区建设汽车出口国际集拼中心、大宗商品集散及加工中心、期货保税交割中心,大力引进跨境电商、保税加工、检验检测、研发设计、融资租赁等外向型项目,全市综保区引进进出口规模10亿元以上项目3个、1亿元以上项目15个。

为提升产业创新能力,鼓励新型研发机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独立或者联合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平台(基地),对已落地的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平台(基地),按照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最高2000万元支持,对新获批建设的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给予1000万元支持。

12月1日起,新修订的《武汉市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正式施行,武汉市将持续延续优化完善的税费优惠政策,增强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培育壮大中小企业。

《政策措施》明确,将开展“个转企”扩量行动,落实“个转企”小微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设立“个转企”绿色通道,开展“个转企”登记试点。完善“小进规”“小进限”政策措施,设立“育担贷”政策性担保产品,对培育企业给予精准帮扶和贴息支持。对获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市级财政给予50万元奖励。

换购住房政策延长至明年年底

9月19日,武汉市发布通知,至12月31日前,对出售原有住房并在半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后至房屋交付前出售原有住房的纳税人,由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所在区财政部门对其出售原有住房已缴纳的增值税按计税价格的1%给予补助。

为促进房地产和建筑业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明确,支持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落实好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相关政策,细化完善相关操作细则,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政策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阶段性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优化完善住房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政策,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推进“商改租”,盘活存量商办类房屋,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住房等,鼓励开发探索“精装+适老”产品。

高质量人口是城市发展活力的重要基础,人口是城市的核心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发布的《2022年城市建设统计年鉴》显示,武汉城区总人口达到1080.64万,上榜超大城市,《政策措施》明确,将优化人口落户政策,调整完善积分入户办法,提高“居住年限”“缴纳社保”“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分值权重,确保三项占比在50%以上,放宽中心城区夫妻投靠落户婚龄条件,凭结婚证办理落户。调整购买商品房落户条件,凭房屋权属凭证办理落户,以自有产权房屋为基准条件,实行中心城区、新城区、功能区户口自由迁移。

为进一步促进就业,武汉将开展“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月”等系列招聘活动500场以上,为2万家次企业解决用工需求10万人次以上,继续加大技能培训支持力度,按规定发放技能提升补贴。

在助力企业稳岗拓岗方面,持续实施稳岗返还和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至明年12月31日;对当年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按规定对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

(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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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12-04来源:财经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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