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谢若琳
见习记者 毛艺融
年内港股公司回购规模突破千亿港元。Wind数据显示,截至11月27日记者发稿,今年以来港股市场共有190家公司实施回购,回购数量超74.35亿股,回购金额达1027.83亿港元,同比增长16%。
11月1日至11月27日,月内共有83家港股公司发起回购,回购数量超9.44亿股,回购金额超95.56亿港元。其中,泡泡玛特、创维集团、互太纺织等公司均在月内重启回购。
目前来看,今年港股回购规模有望超越去年。Wind数据显示,2021年全年港股公司回购金额达381亿港元,2022年全年港股公司回购金额达1049亿港元。
从回购目的来看,港股公司回购股份存在多种原因,包括向股东返还现金、调整股本负债比率、增加每股盈利或其他以已发行股份数目为基础计算的指标、方便股东退出公司、或向市场发出其股份被低估的讯号。
今年以来,港股公司购回股份是否不应被自动注销成为市场热议话题。有观点认为,港股公司购回股份后,不应自动注销,而是应由公司持有并于市况许可时再出售,有利于公司更灵活更快速地调整其股本,进而可能降低其资本成本。
“以赴港上市的内地企业为例,一旦进行股份注销,意味着上市公司主体需要进行复杂的减资手续,而减资可能触发上市公司与银行贷款协议的提前还款条件,导致上市公司即便想维护市值,也不可能冒着被银行抽贷的风险进行股票回购。”高合资本合伙人孔庆勋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事实上,监管层已着手解决相关问题,持续优化港股公司的回购规则。9月21日,香港证监会发布的《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修订咨询总结中提到,将简化程序以提高效率。10月25日,香港特区政府发布《施政报告2023》,其中提到“便利上市回购股份”。10月27日,港交所就优化上市公司回购机制咨询市场,其建议主要包括:删除有关注销回购股份的规定,让发行人可根据其注册成立地点的法律及其组织章程文件,以库存方式持有购回股份;采用与《上市规则》现时适用于发行新股相同的方式规管发行人库存股份再出售事宜等。
港交所表示,现时,约92%的上市发行人是在允许持有库存股份的司法权区注册成立的。但是,由于《上市规则》要求所有购回股份自动失去其上市地位,这些发行人仍无法持有库存股份。
引入库存股后,以往因遵循“最低公众人士持股量”的要求而不能发起回购的问题将迎刃而解。
“如果港股上市公司以库存股持有回购股份,可按照市场价小批量再出售库存股,由于配售价通常低于市价,这可能成为港股公司配售新股以外的另一种集资方法。”一位港股投行人士表示。
此外,“现金大户”有望持续回购。港股市场有不少公司的账上现金超过净资产或市值,为实施回购提供资金保障。据LiveReport大数据统计,剔除金融行业公司后,目前港股市场有60余家公司的账上现金超过300亿港元。
“在利润良好的情况下,公司可能会有大量的现金储备。通过回购股票,公司可以有效地利用这些现金,提高每股收益,从而提升公司的市值。”汇生国际资本总裁黄立冲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