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吴晓璐
9月7日,在第二届可持续投融资(ESG)与自贸港建设论坛上,证监会上市部副主任郭俊表示,对于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问题,证监会上市部高度重视,认真听取各方诉求,积极推动相关工作。目前,证监会正结合市场诉求,指导沪深证券交易所研究起草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披露指引。
此外,郭俊就要不要强制披露、披露给谁看、设置哪些议题、标准高低如何设定四方面问题进行具体阐述。
速览要点:
在规则制定中,既要考虑理论上的完备性、科学性,也要综合考虑上市公司能力、市场机构能力和监管能力。
可持续发展信披不只是个披露问题,对企业而言,是从战略到治理,再到具体指标披露逐步展开的系统性过程。
从我国国情来看,整体以自愿披露起步比较稳妥。允许自愿披露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披露,必须符合信息披露的底线要求。
在议题选取上,既要兼顾共性,更要考虑个性,既要看国际共识,更要看国内关心什么,在结合中国国情的基础上,形成能够争取更大共识的方案。
可持续发展披露只是一个对外展示的结果,重点不在于册子做得是否漂亮、是否花哨,而在于是否有更好的实践。
有必要通过加大可持续投资力度,更好推动更多企业开展实践并做好披露。
正研究起草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披露指引
近年来,市场对可持续发展披露规则的关注度持续提升,实践日益丰富。国际方面,可持续发展披露准则呈现加速发展的趋势。今年6月份,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正式发布首批两份准则。今年7月份,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宣布认可上述两份准则,欧盟委员会也审批通过了首批12份《欧洲可持续发展报告准则》(ESRS)。
国内方面,不少研究机构、经营主体都在积极推进相关研究和实践,上市公司可持续相关报告披露的数量和质量不断提高。据郭俊介绍,今年以来,共有超过1700家上市公司披露了可持续发展相关报告,家数再创新高。超过3000家公司披露了为减少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家数占比超过全部上市公司的一半。特别是,超过600家公司不同程度披露了碳排放量的情况,迈出了从定性到定量的关键一步。
“对于可持续发展披露问题,证监会上市部高度重视,认真听取各方诉求,积极推动相关工作开展。”郭俊表示,一方面,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充分反映意见。另一方面,与有关各方加强沟通交流,做好国内政策储备。前期,证监会多次摸排相关情况,了解企业诉求。调查显示,60%上市公司对出台具体细致的可持续披露规则有着较强的需求,反映出这方面意识不断提升。目前,证监会正结合市场诉求,指导沪深证券交易所研究起草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披露指引。
规则制定要综合考虑上市公司能力、市场机构能力和监管能力
郭俊表示,可持续发展披露规则的制定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内容广,事关主体多,经济影响深远,超出了常规的信息披露具体规则。在推动规则制定工作中,有几个基本思路十分重要:
一是坚持实事求是。相比于会计准则,可持续发展披露准则具有较强的国别差异特征,必须充分立足我国的国情,立足于市场和企业的实际情况。不同国家和地区由于发展阶段、文化特征不同,可持续发展披露规则的实施策略、推进步骤、标准高低、具体内容等方面的差异在所难免。因此,在规则制定中,既要考虑理论上的完备性、科学性,也要综合考虑上市公司能力、市场机构能力和监管能力。脱离实践基础,寄希望在信息披露上单兵突进,既可能过度增加成本负担,信息的真实性和可比性也无从保证。
二是坚持系统观念。可持续发展信披不只是个披露问题,对企业而言,是从战略到治理,再到具体指标披露逐步展开的系统性过程。对此,有的认识还不够全面准确。比如,有的把ESG中的G理解为传统的“三会一层运作”等常规的公司治理,对可持续发展的系统性和实践性认识不足,把它当成了单纯的披露问题,这会导致E、S、G三方面信息只是简单拼凑。又如,可持续发展信披对于可持续评级十分重要,但可持续评级偏低更多是对其实践结果的评价,不能认为有了信息披露,就一定会带来评级的提升。因此,在规则制定和具体推进中,要坚持系统性、全面性,注重从行动出发,以更好的实践带动更好的披露。
三是坚持以我为主。我国可持续投资行动相对较晚,在如何看待国际准则上,各方面的声音比较多。有的出于与国际接轨的急迫心情,认为必须尽快采纳国际准则,否则将对企业ESG评级、投资者认可和企业出口等都产生影响。有的更多地从成本方面和现实状况考虑,认为国际准则标准要求过高、实施难度太大,会使企业额外花费不小的成本。对此,要理性看待、审慎把握。对于国际方面的有益经验,要积极吸收借鉴,同时在推进的具体节奏上,要合理设置符合自身情况的规划。
以自愿披露起步比较稳妥
郭俊表示,在建立健全我国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披露规则过程中,还有许多具体问题需要认真研究。郭俊就要不要强制披露、披露给谁看、设置哪些议题、标准高低如何设定四方面问题进行阐述。
一是报告的实施路径,即要不要强制披露。国际证监会组织总体持相对开放的态度,对于基础条件相对好的辖区,鼓励实施ISSB准则;对于基础条件相对缺乏的辖区,允许企业自愿使用。从我国国情来看,整体以自愿披露起步比较稳妥。同时需要指出的是,资本市场对披露质量有较高要求,注重信息披露的一致性和可比性,允许自愿披露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披露,必须符合信息披露的底线要求,符合资本市场相关规则的要求。
二是报告的对象和方式,即披露给谁看。可持续发展信息的主要使用者是投资者还是利益相关者,这个问题对披露框架、披露内容、披露载体都有很大影响。如果以投资者为导向,那么应主要披露有利于评估企业财务状况的信息,放在财务报告中更为合适。如果采取多元利益相关者导向,要求既反映企业受环境和社会的影响,也反映企业对环境和社会的影响,那么单独披露更有利于各方使用。在路径选择上,不仅仅要注重理论自洽,还要看与当地社会文化的匹配度。前期证监会开展的调研显示,超九成上市公司表示应该以双重重要性为原则进行披露。因此,披露出来的内容能不能让社会接受,是规则制定重要的考量因素之一。
三是报告什么内容,即设置哪些议题。可持续发展是全球共同面临的问题,但各国议题的优先序并不相同,议题选择的背后是价值取向的差异。我国可持续发展披露前期聚焦于环境污染、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有中国特点的议题,近年来增加了减碳方面的议题,体现了国内对上述议题的关切。在议题选取上,既要兼顾共性,更要考虑个性,既要看国际共识,更要看国内关心什么,在结合中国国情的基础上,形成能够争取更大共识的方案。
四是报告的指标选取,即标准高低如何设定。正式推出的ISSB国际准则比征求意见稿在指标要求上有所放松,但仍有一些指标引发市场热议。如范围三温室气体排放,联营合营企业碳排放,情景分析、内部碳价格、薪酬挂钩百分比等指标。这些指标能够提供更多定量数据和增量信息,理论上讲有合理成分。但能否把这些指标全部引进来,要充分考虑国内企业的实际能力,并兼顾监管能力。
正确看待可持续发展披露和实践关系
此外,郭俊认为,在推进可持续披露准则制定过程中,还要把握好两个方面的关系:一是正确看待可持续发展披露和可持续发展实践的关系。可持续发展披露只是一个对外展示的结果,重点不在于册子做得是否漂亮、是否花哨,而在于是否有更好的实践。如果只是"突击应试"似的编一本可持续发展的宣传册,而不关注可持续发展的机制建设和能力提升,那就是本末倒置。企业要切实提升对可持续发展的重视程度,扎实推动内部管理改善,把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落实在日常经营管理之中,高质量的可持续信息披露才能顺理成章、水到渠成。
二是正确看待可持续投资和可持续信息披露的关系。可持续信披和可持续投融资相互促进、相互牵引,而不是简单讲谁先谁后。不能因相关信息披露不足、不全面、定量数据少,就放弃投资的努力,有必要通过加大可持续投资力度,更好推动更多企业开展实践并做好披露。
郭俊表示,当前,国内可持续投资方兴未艾,资本市场有公开透明的独特优势,必将成为可持续投资的重要平台。证监会将不断推进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披露的制度建设和相关实践,会同各方一道,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编辑 孙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