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琪
8月31日,海关总署举行例行记者通报会。据海关总署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党晓红介绍,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的工作要求,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海关总署于今年4月召开2023年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部署会,在12个省市17个口岸城市集中开展为期5个月的专项行动。为进一步打造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示范高地,海关总署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5部委,聚焦地方发展诉求和广大企业关切,联合推出5方面19项改革创新举措。今年专项行动实施以来,各有关省市政府、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及15个直属海关等单位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出台各具特色的配套措施。其中,江苏、广东、河北省以试点城市为引领,将专项行动拓展至全省范围同步部署实施。
党晓红表示,目前,专项行动已经取得明显的阶段性工作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5个方面:第一,进一步深化“智慧口岸”建设,推动口岸数字化转型;第二,进一步支持外贸产业升级,推进新业态健康持续发展;第三,进一步提升跨境通关物流链安全畅通水平,助推国内国际“双循环”发展;第四,进一步清理规范进出口环节合规费用,为企业减负增效;第五,进一步多措并举,提升广大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编辑 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