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吴晓璐
8月23日,记者从北京金融法院获悉,近期,为充分发挥北京金融法院审判职能作用,以金融法治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支持民营企业提振信心、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持续优化民营经济营商环境,北京金融法院召开聚焦民营企业保护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室工作机制研讨会。
北京金融法院表示,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将充分吸收意见建议,进一步加强对金融支持新市场、新业态、新技术发展中法律问题的联合调研和政策研判,持续完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室机制,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持续优化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充分激发民营经济生机活力;及时回应关切和利益诉求,切实解决实际困难,帮助民营企业稳定预期、提振信心,共同推动首都现代金融业高质量发展,共同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北京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处理案件49件
结案标的累计238亿余元
据了解,自2022年7月北京金融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室成立以来,在支持民营企业依法合规发展、推进涉诉企业信用修复、助力专精特新企业纾困解难、促成债权实现和企业重生双赢多赢共赢局面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效。召开此次研讨会就是针对发现的问题,广泛凝聚社会各界智慧、共同发力、协同破解。
北京金融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薛峰介绍,北京金融法院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室”,就是要打造金融执行协同治理机制和平台。该机制围绕民营企业“全生命周期”中暂时性流动风险和非正常信用风险等引发的债务危机以及金融底层逻辑,精准定位金融执行的切入点,守正创新优化民营企业因债务危机进入司法执行至破产重整阶段的营商环境,探索建立了以全面推进信用修复、低成本高效率保护权益、鼓励盘活资产、助力企业涅槃重生和全面实现金融机构债权为特点的新路径。
截至目前,北京金融法院通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室工作机制处理案件49件,涉及作为申请执行人的金融机构29家,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36家,其中民营企业34家。案件覆盖能源矿产、现代物流、民营医院、文化旅游、高新技术、污水处理等多个领域。结案标的累计238亿余元,在充分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为一批民营企业纾危解困,保障了8万余名涉案企业职工稳定就业,实现了办理一个案件、救活一个企业、保护一个行业的“多赢”效果。
北京金融法院执行局局长雷运龙以“助力修复企业信用,引导资本服务企业转型升级”“解锁企业生存发展危机,引导资本服务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府院联动整体处置优质资产,服务保障民生福祉”“守正创新维护金融安全,源头治理化解系统风险”为题,通报了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优化营商环境四件典型执行案例。
既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
又保障有发展潜力被执行企业的持续发展
参会代表充分肯定北京金融法院为更好发挥司法服务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大局,向实体经济、金融机构、行业协会询计问策的务实做法。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北京金融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室对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的有效保护、对暂时陷入债务困境民营企业的纾危解困举措,既维护了债权人合法权益,又保障了有发展潜力被执行企业的持续发展,让当事人感受到了法院的执行智慧和温情。
北京市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江岚指出,北京金融法院与北京市工商联共建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室”,作为北京民营企业产权保护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四架马车”工作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发挥司法机关、工商联在保护企业产权、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优势作用,引入商会、营商环境专家等社会力量,协调对接资源,促进纠纷解决,助力企业盘活,为优化营商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下一步,北京市工商联将以深化体系工作为依托,与北京金融法院进一步推动工作室工作走深走实,引导民营企业提振信心,实现健康高质量发展。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雯表示,北京金融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室是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与金融审判工作的交汇点,具有典型意义。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室的工作应紧密结合当前金融和经济形势,强化鼓励发展、规范发展、协同发展理念,形成合力,服务于首都营商环境建设。北京金融法院应加大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室司法实践的传导和宣传,将其打造成一个可复制、可推广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示范平台。
中国中小企业协会监事长黄永维认为,北京金融法院作为金融司法产品的主要输出者之一,是中国金融审判的晴雨表,也是观察首都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特殊窗口。该院联合北京市工商业联合会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室”,急企业之所急,想企业之所想,千方百计破解审判执行难题,放水养鱼而不是竭泽而渔,能动司法而不是机械执法,虽然增加了很多工作量,但是做到了案结事了,实现了债权,清偿了债务,救活了企业,保住了就业,涵养了税源,稳定了社会秩序,收到了双赢和多赢的效果,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法规部副主任姚勇指出,北京金融法院介绍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室整体工作情况及四个典型案例,反映出北京金融法院守正创新运用司法手段最大化实现金融机构等债权人权益,同时兼顾了保护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与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有效的防范了金融风险,充分体现了该院的责任和担当,也为金融监管部门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拓宽了思路。
国家发改委法规司副司长于文涛指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室”是贯彻落实“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指示精神的生动实践和机制创新。该院发布的四个典型执行案例充分证明了该项工作机制已经取得良好效果,实现了案件办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相关工作经验值得总结推广。国家发改委作为全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牵头部门,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积极汇聚社会各界力量,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民营企业的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编辑 何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