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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部门印发《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加快占领全球绿色低碳技术和产业高地

本报记者 杜雨萌

为加快绿色低碳先进适用技术示范应用,在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过程中锻造新的产业竞争优势,8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信部等十部门对外发布《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下称《实施方案》)。其中指出,要通过实施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布局一批技术水平领先、减排效果突出、减污降碳协同、示范效应明显的项目(以下简称示范项目),加快占领全球绿色低碳技术和产业高地,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有力支撑,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绿色动能。

《实施方案》分2025、2030年两个阶段提出了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的工作目标:到2025年,通过实施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一批示范项目落地实施,一批先进适用绿色低碳技术成果转化应用,若干有利于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应用的支持政策、商业模式和监管机制逐步完善,为重点领域降碳探索有效路径。到2030年,通过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带动引领,先进适用绿色低碳技术研发、示范、推广模式基本成熟,相关支持政策、商业模式、监管机制更加健全,绿色低碳技术和产业国际竞争优势进一步加强,为实现碳中和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从内容上看,《实施方案》明确了源头减碳类、过程降碳类及末端固碳类这三大重点方向,共涉及12项具体内容。包括非化石能源先进示范项目,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开发利用示范项目,先进电网和储能示范项目,绿氢减碳示范项目,工业领域示范项目,建筑领域示范项目,交通领域示范项目,减污降碳协同示范项目,低碳(近零碳)产业园区示范项目,全流程规模化CCUS示范项目,二氧化碳先进高效捕集示范项目,以及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及固碳示范项目。

为进一步强化项目保障,《实施方案》分别从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支持,加强金融税收政策支持和加强资源环境要素保障方面提出具体的支持举措。如对属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示范项目,统筹利用现有中央预算内投资渠道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示范项目,将符合条件的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再比如,积极发挥碳减排支持工具作用,引导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供资金支持,鼓励各类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加大对示范工程融资支持力度。

据悉,2023年首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同步启动,按照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各地区报送数量不超过10个。各地区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本地区有关部门做好示范项目组织和申报工作,中央企业示范项目由国务院国资委负责汇总推荐,项目申报表、汇总表请于2023年10月8日前报送至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

(编辑 张芗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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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08-22来源:一周财经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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