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 > 财经 > 焦点

重磅!促进民营经济发展“28条”来了,国家发改委:力求务实管用、近期见效!

本报记者 杜雨萌

8月1日,国家发改委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以下简称《若干举措》),作为落实《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配套政策举措。《若干举措》从五方面提出28条具体举措。

1.jpg

摄影:杜雨萌

同日,国家发改委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国家发改委、国家税务总局等相关负责人一同出席并介绍有关情况。

国家发改委体制改革综合司司长王善成表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政策链条长、工作环节多。《若干举措》从民营经济的需求出发,围绕解决民营企业突出问题,提出一系列政策举措,力求务实管用、近期见效。

上半年民营经济纳税人缴费人

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7049亿元

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国家财力的中坚力量。据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戴诗友介绍,今年以来,税务部门及时推动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增值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征企业所得税等2022年底到期政策继续实施,并采取精准推送政策、加强宣传辅导等切实有力举措,推动落实落细惠及民营经济的各项税费支持政策。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包括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内的民营经济纳税人缴费人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7049亿元,占比76%,是政策惠及的主体。

为推动《意见》贯彻落实,此次印发的《若干举措》明确一些税收政策举措,如增加7月预缴申报期作为可享受政策的时点,允许企业就当年上半年发生的研发费用申报加计扣除;持续确保出口企业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在6个工作日内,将办理一类、二类出口企业正常出口退(免)税的平均时间压缩在3个工作日内政策延续实施至2024年底;更新发布国别(地区)投资税收指南,帮助民营企业更好防范跨境投资税收风险。

戴诗友称,下一步,税务部门将主动作为、多措并举,用更大力度、更惠政策、更优服务,精准有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一是政策上再加力,持续“减负担”。二是服务上再提升,持续“增实效”。重点围绕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新出台和优化一批办税缴费服务举措,包括进一步强化税费政策落实、便利税费办理、改进诉求响应、深化跨境服务、优化执法方式等5方面。三是帮扶上再深化,持续“解难题”。持续创新推出税务与金融部门“税银互动”举措,将民营经济“纳税信用”转化为“融资信用”,助力民营企业缓解融资难题。

抓紧启动第五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修订

市场准入是民营经济从事市场活动的核心环节。王善成表示,近年来,在放宽民营企业准入方面,国家出台了不少政策,也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存在对民营企业设置不合理准入限制的情况,阻碍了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近期印发的《意见》对“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提出了明确要求,就是要解决民营企业市场准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不平等问题,在制度上行动上把市场准入各项要求落实好。

王善成称,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按照《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部署要求和《若干举措》有关工作安排,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制度设计,将其作为一项重大改革任务推进。抓紧启动第五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修订,持续推动清单事项缩减。全面开展效能评估,在重点领域加快形成体系性准入安排。在破除市场准入壁垒方面,进一步加大典型案例排查、归集、通报、约谈、整改力度,切实解决民营企业准入难题,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营造更加公平的市场准入环境。

值得一提的是,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另外表示,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聚焦经营主体诉求和关切,分批次、分阶段推出有针对性的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举措。

(编辑 张昕 孙倩)

标签: 浙江财经学院
浏览:853
日期:2023-08-01来源:早间财经要闻
更多>同类资讯
0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