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政府不断传递出“壮大发展民营经济”的明确信号。《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于近日重磅出炉。本月,国家发改委15天内召开3次民营企业座谈会,听取民营企业经营发展的真实情况、面临的困难问题和相关政策建议。
2023年上半年,我国经济运行整体回升向好。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5.5%,明显快于2022年全年3%的经济增速,也快于一季度4.5%的经济增速。
与此同时,也要注意到,当下经济依然面临着“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
而民营企业作为市场肌体的“毛细血管”,感受最为深切,承压也最为明显。统计显示,民间投资同比增速从2022年3月份的8.4%下滑至2023年4月份的0.4%。数据透露,当下民营企业的信心仍然不足。
如何提振民企民资的信心?近日出台的《意见》提供了答案。
意见全文6700余字,虽列为31条,但实际上每一条之内,又大多由五到六条具体措施构成,可谓干货满满。
一段时期以来,民营企业预期转弱、信心不足是经济领域的重要话题。
过去三年疫情使经济活动受到冲击,民营企业的生产经营、盈利由此受到较大影响。中国发展的外部环境更加严峻,不确定性也在增加,民营企业也受到较大影响。此外,民营企业的舆论环境有所恶化,使一些企业家心存忧虑。
要让民企民资恢复信心,就要直面其重大关切。
《意见》一开始即用三个关键词对民营经济的作用和地位进行了全新论述,“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
在对民营经济给予高度肯定之后,《意见》又强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这些重要论述在当下显然起到了正本清源的作用,也等于是给广大民营企业家送上“定心丸”。
针对一些地方在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等方面对民企设置的不合理限制与隐性壁垒,《意见》提出了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全面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制度、完善社会信用激励约束机制等措施。
着力点是优化发展环境,而“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则是抓手。民企民资呼唤平等的法治保护,这显然是对其重大关切的回应。
《意见》干货满满,因为其呼应了广大民营经济人士的紧要关切,而且也未回避民企当下面临的各种具体问题。
针对“融资难”“回款难”“用工难”,《意见》提出完善融资支持政策制度、完善拖欠账款常态化预防和清理机制、强化人才和用工需求保障等措施;针对“维权难”,《意见》则提出了持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完善监管执法体系、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等措施,
《意见》干货满满,落实尤为紧要。
最近发改委负责人披露,围绕《意见》的落实落地,发改委将会同有关方面,于近期推出相关配套政策举措。有理由相信,当良好的制度环境形成,我国民营企业将迎来全新的机遇。
(作者系特约评论员)
(责任编辑:董萍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