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消息显示,深汕住建局日前发布《关于积极支持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的通知》,该通知涉及深汕特别合作区限购和限售政策的调整。
调整主要在三个方面:
一是放开限购,暂停对自然人实施商品住房限购,即无需提供无房证明;
二是优化商品住房转让管理,即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2年内禁止转让;
三是推行优先申购制度,小于120平商品住房仍旧优先面向深汕辖区户籍居民销售,第二批销售放开对其他区域客户购买;大户型购买资格不限。购房者或其家庭在深汕辖区内已有商品住房的,不再享有优先申购资格。
记者今日致电深汕住建水务局,证实了放开限购和限售的消息。相关工作人员在电话中向记者表示,没有正式文件但已在实施落地,“限购放开了,但是只针对自然人,限售期调整为两年,另外其他的政策和购房人关系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