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吴晓璐
据证监会网站6月30日消息,根据《关于高质量建设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的指导意见》(证监办函〔2022〕840号)有关要求,北京、浙江等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已将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建设方案报送证监会备案。
经商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证监会公布符合专板建设要求的区域性股权市场名单,共9家,包括北京股权交易中心、浙江省股权交易中心、江西联合股权交易中心、齐鲁股权交易中心、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广东股权交易中心、重庆股份转让中心、宁波股权交易中心、青岛蓝海股权交易中心。
图片来源:证监会网站截图
(编辑 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