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特约评论员 陈宪
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加大力度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行动方案》等。会议强调,要引导金融机构根据不同发展阶段的科技型企业的不同需求,进一步优化产品、市场和服务体系,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多元化接力式金融服务。要把支持初创期科技型企业作为重中之重,加快形成以股权投资为主、“股贷债保”联动的金融服务支撑体系。要加强科技创新评价标准、知识产权交易、信用信息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要统筹做好融资支持与风险防范,有效维护金融稳定。
通过金融体系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成为当前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方面。会议提出,要把支持初创期科技型企业作为重中之重。笔者认为,此举切中当下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的要害,也符合三年疫情后的实际情况。初创企业大多在做原创技术或模式的研发,特别需要创业创新投资资本的支持。
作为创新理论鼻祖的熊彼特,曾经论述了信用对实体经济的作用。他指出,“本质像是利息来自于信用,而信用有利于新产业、新组织形式以及消费品的创造。”早在100多年前,熊彼特就论证了经济增长的两大动力:创新与信用。在熊彼特提出创新理论的上个世纪初,科技创新(技术进步)缓慢,创新是指企业家重组生产要素的行为。在那个年代,信用活动的规模有限,主要是帮助企业获得流动资金,仅限于此。熊彼特看到了信用有利于新产业、新组织形式以及消费品的创造。现代经济增长、现代企业发展在更大程度上利用信用,除了来自银行体系的信用,资本市场也为企业,特别是初创企业提供信用支持。
然而,初创企业和科技型企业通常具有较高的风险和不确定性。为了降低金融机构对科技型企业的风险担忧,可以建立风险共担机制。政府可以提供部分担保或风险补偿,与金融机构共同承担科技型企业的风险。此外,金融机构还可以与科技型企业建立更紧密的合作关系,采取战略合作、股权投资或共同研发项目,以增加信任并降低风险。
在虚拟经济、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的大背景下,要鼓励金融机构开展数字化服务,为科技型企业提供更便捷的融资渠道和定制化的金融产品。通过建立科技型企业专属的在线融资平台,提供快速审批、个性化的贷款方案和数据驱动的风险评估,促进金融创新和数字化服务,提供适应性更强的融资解决方案。还应建立透明、公正的监管机制,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增强市场信心。通过优化融资政策和法规环境,科技型企业可以吸引更多的合格投资者参与科技投资。
笔者认为,在加强科技型企业融资支持方面,可以考虑加强中国高收益债券市场发展的研究,尽快推动国内高收益债券市场建立,更好地为科创型企业和中小企业的融资服务。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加快形成以股权投资为主、“股贷债保”联动的金融服务支撑体系,而高收益债券市场应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金融体系支持初创企业和科技型企业融资,对于中国经济既有短期效应,更有着中长期意义。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当前我国经济运行整体回升向好,随着前期政策措施的出台实施,市场需求逐步恢复,生产供给持续增加,物价就业总体平稳,高质量发展稳步推进。同时,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全球贸易投资放缓等,直接影响我国经济恢复进程。针对经济形势的变化,必须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增强发展动能,优化经济结构,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会议围绕加大宏观政策调控力度、着力扩大有效需求、做强做优实体经济、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等四个方面,研究提出了一批政策措施。会议强调,具备条件的政策措施要及时出台、抓紧实施,同时加强政策措施的储备,最大限度发挥政策综合效应。加大力度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就是“更加有力的措施”,就是信用助力创新的具体行动。
(作者系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深圳行业研究院研究员)
(责任编辑:张晓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