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萌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工作作出系统部署。
数字贸易是增强对外贸易综合竞争力的关键一环。《意见》提出,“支持数字贸易创新发展”,并明确“支持新型离岸国际贸易业务发展”“推动电子提单、电子仓单等电子票据应用”“开展数字身份互认试点”等多项任务。此外,《意见》还强调“首创性、集成式探索”,这是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需要把握的核心关键词。
在数字贸易创新发展方面,不少自贸试验区已形成值得借鉴的成功案例。例如,浙江自贸试验区编制了全国首个数字贸易领域地方性法规,首次明确数字贸易的法定概念、范围和业态模式,首次立法明确政府可以推动制定和实施数据跨境流动的规则,首次明确政府各部门在促进数字贸易发展中的职责。这三个“首次”填补了数字贸易基础制度空白,为对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等国际高标准数字经贸规则提供了“浙江实践”。
中国数实融合50人论坛智库专家洪勇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数字贸易已成为国际贸易发展的新趋势和经济的新增长点。下一步,自贸试验区应在数字贸易创新发展上加强改革的整体谋划和系统集成。这包括对接DEPA等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深化数字贸易领域的开放合作,推进数据跨境流动的规范化和便利化。同时,自贸试验区应利用自身优势,在数字身份认证、电子票据应用、智能物流等领域进行“压力测试”,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此外,还应强化与国内外市场的联动,打造数字贸易的高水平开放平台,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加速新质生产力的形成和发展。
《意见》明确,要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有序扩大金融开放。
近年来,我国持续推进金融高水平开放,一系列金融对外开放政策举措相继落地实施,助力加快形成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全面开放新格局。
多个自贸试验区已在金融领域开放创新,为我国深化金融改革和扩大开放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提高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能。比如,广东自贸试验区前海蛇口片区建设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世界服务贸易重要基地。“金融支持前海30条”加快落地,形成“境外不落地购汇”等14项全国“首创”经验做法。形成跨境人民币贷款等“六个跨境”金融创新品牌。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家对外开放研究院教授陈建伟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通过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先行先试,自贸试验区将为国家金融改革积累经验,推动金融市场化和国际化进程,增强中国金融体系的服务能力和全球影响力,支撑更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发展。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自贸区研究院副院长肖本华表示,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是自贸试验区提高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需要,进而对将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枢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引擎具有重要意义。
肖本华认为,下一步,自贸试验区扩大金融开放要继续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宗旨,既要“放得开”,也要“管得住”,有序扩大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