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田鹏
3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统称“沪深交易所”)分别集中修订部分业务规则和业务指南。经统计,沪深交易所合计对48项业务规则和业务指南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具体来看,上海证券交易所方面,为了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现行有效的业务规则和业务指南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对《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证券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等23项业务规则和业务指南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链接如下:https://www.sse.com.cn/lawandrules/sselawsrules/other/c/c_20250328_10776508.shtml)
图片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等有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有关业务规则和业务指南进行了清理。
经过清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21件业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业务指南第1号——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4件业务指南进行修改。
(链接如下:https://www.szse.cn/lawrules/rule/all/t20250328_612605.html)
图片来源:深圳证券交易所官网
(编辑 孙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