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吴晓璐
3月28日晚间,退市公司天津富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天通5”或“富通信息”)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证监会立案调查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3月27日,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图片来源:公司公告截图
近年来,随着退市制度改革,退市公司数量增多,与此同时,监管部门加大对退市公司监管力度,对于公司退市前的违法违规行为,坚持“一追到底”,决不允许“一退了之”,既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也有助于净化资本市场生态。
退市不免责
2024年8月1日,富通信息因触及面值退市指标,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在退市之前,富通信息业绩突然“变脸”。2024年4月30日,公司发布2023年年报的同时,发布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显示,公司2023年一季度、半年度、三季度均存在不当确认业务收入。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导致公司2023年一季报、半年度、三季度财务报表收入大幅减少及亏损大幅增加。最终公司2023年年报显示,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2.98亿元,同比下降77.61%,归母净利润为-2.28亿元,同比下降1895.13%。
同时,审计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审计机构出具的专项说明,报告期内,公司以支付货款的形式与关联方等多家公司发生大额资金往来,形成大额预付账款,审计机构对此实施了函证、访谈、观察、检查、分析等相关审计程序,但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定这些预付账款的实际用途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的关联方及其交易是否完整。
此外,报告期内,公司光通信业务受市场波动等影响,有效订单大幅减少,公司及大部分子公司已经停产、拖欠薪资。审计机构认为,这些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随着2023年年报披露,公司股价一路跌停。在2024年5月20日至6月17日期间,公司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最终公司因触及面值退市指标,收到交易所终止上市决定书,于2024年8月12日摘牌退市。
富通信息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在市场人士看来,这再次说明了“退市不是免罚牌”,退市并不意味着可以逃避法律责任。加大对退市公司追责力度,不仅可以让违法违规者有痛感、存戒惧,也有助于强化投资者保护,维护市场“三公”,营造风清气正的市场环境。
立体化追责提高违法成本
《证券日报》记者不完全统计,2024年,超过20家退市公司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今年以来,海易连、深天地、腾信股份、左江科技、鸿达兴业等多家退市公司被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发挥主导、核心作用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首恶”,以及未能勤勉尽责的董监高等“帮凶”均在处罚范围之内。退市公司被追责已呈常态化趋势。
如3月28日,河北证监局对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旭光电,已退市)及其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东旭集团,债券发行人)等相关主体证券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同日,深圳证监局对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旭蓝天)等相关主体证券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
同时,监管部门强调立体化追责,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对于退市公司的相关违法行为涉及的证券犯罪问题线索,证监会也将按程序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监管部门充分发挥投保机构作用,综合运用代表人诉讼、先行赔付、专业调解等各类方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如2024年12月31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表示,将适用特别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退市公司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编辑 乔川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