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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坚决不收“过头税费”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6日讯(记者 杨淼)税费收入是国家治理的财力保障,组织税费收入是税务部门的主责主业。国家税务总局总审计师蔡自力在4月6日国务院“权威部门话开局”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国家税务总局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依法依规征税收费,不折不扣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坚决不收“过头税费”。

据蔡自力介绍,一季度,全国税务部门克服岁末年初疫情、去年同期基数较高、今年继续落实退税减税政策带来的减收影响,累计组织税收收入(已扣除出口退税)46756亿元,同比增长0.5%,实现了良好开局。

具体来看,一季度的税收收入,分月份看,1-3月份税务部门组织的税收收入同比分别下降1.2%、增长0.1%、增长5.2%,呈现增幅由负转正、逐月回升的向好态势;分级次看,一季度地方级税收收入同比增长2.5%,快于全国总体水平2个百分点,这有利于保障地方财力;分地区看,一季度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8个对中央财力净贡献的省市税收收入同比增长2.2%,快于全国总体水平1.7个百分点。

蔡自力提到,一季度税务部门组织社保费收入19116亿元,为广大百姓“养老钱”“保命钱”按时足额发放提供了保障。另外,税务部门还组织非税收入及补充保险费、职业年金等其他收入13849亿元。

综上,2023年一季度全国税务部门组织税费收入(已扣除出口退税)合计79721亿元。蔡自力预计,今年二季度税收收入将出现较快增长。他表示,将继续依法依规组织好税费收入,加强收入质量监控,坚决不收“过头税费”,切实筑牢高质量发展的财力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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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04-06来源:最新财经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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