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3月12日,上交所发修订发布债券交易业务指南第1号——交易业务,调整了债券基准做市品种范围。
指南明确:上交所债券市场的基准做市品种包括基准利率类债券和基准信用类债券及上交所认可的其他品种。
基准利率类债券包括:
1.1年期、2年期、3年期、5年期、10年期的国债中,分别选取最新上市的两期国债;
2.20年期、30年期、50年期的国债中,分别选取最新上市品种,最多选取三期;
3.新发行且在上交所招标发行的单只规模不少于80亿元的地方债;
4.新发行且在上交所招标发行的政府支持债券;
5.上交所指定开展做市的其他政府债券、政策性金融债、政府支持债券等品种。
第3、4类债券品种做市期限为6个月,上交所定期对名单进行调整。第5类债券品种由上交所从交易活跃程度排名靠前的其他利率类债券(如国开债)中指定,或者根据市场情况选定。
上交所将在正式做市开始前至少2个交易日向市场公布基准利率类债券品种,名单可在上交所上证债券信息网查看。
基准信用类债券包括:
1.上交所指定的发行规模在30亿元以上、主体评级为AAA级的公司债券;
2.上交所指定的发行规模在20亿元以上、主体评级为AAA级的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绿色公司债券和民营企业发行的公司债券;
3.上交所指定开展做市的其他信用类债券。
上交所将在每次更新基准信用类债券品种名单时向市场公布,名单可在上交所上证债券信息网查看。
指南还提到,主做市商应当从政府债券和政策性金融债基准做市品种范围中选择至少5只债券持续做市,从公司债券基准做市品种范围中选择至少10只债券持续做市。
主做市商启动做市业务前,应至少提前2个交易日选择基准做市品种并通过业管系统平台交易参与人模块向上交所报备,经上交所确认后生成做市债券品种列表自动挂网。
附: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业务指南第1号——交易业务(2025年3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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