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杜雨萌
1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对外发布的《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指引》(简称《指引》)提出,2027—2028年,建成支撑数据规模化流通、互联互通的数据基础设施,数网、数算相关设施充分融合,基本形成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规模化数据可信流通利用格局,实现全国大中型城市基本覆盖。
每一轮产业变革都会孕育新的基础设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建设和运营国家数据基础设施,促进数据共享”。为此,《指引》力争在当前情况下,说清楚数据基础设施的概念、发展愿景和建设目标,指导推进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形成横向联通、纵向贯通、协调有力的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基本格局,打通数据流通动脉,畅通数据资源循环,促进数据应用开发,培育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夯实数字经济发展基础,为数字中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从内容上看,《指引》明确了五个重点方向:包括建设数据流通利用设施底座,建设数据高效供给体系,建设数据可信流通体系,建设数据便捷交付体系,建设行业数据应用体系。
《指引》称,要加强场景牵引,建设面向工业制造、现代农业、数字金融、智慧医疗、智慧交通、跨境物流、航运贸易、卫生健康、绿色低碳、气象服务、数字文化等重点行业领域的数据应用体系,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促进行业数据应用创新。培育基于数据要素的新产品和新服务,促进数据多场景应用、跨主体复用,实现知识扩散、价值倍增。
围绕“算力底座”,《指引》指出,其一,要推进算力资源科学布局。促进各类新增算力向国家枢纽节点集聚,强化枢纽节点国家算力高地定位。
其二,要推进东中西部算力协同。加强新兴网络技术创新应用,优化网络计费方式,降低东西部数据传输成本,促进东部中高时延业务向西部转移。
其三,推进算力与数据、算法融合创新。不断壮大数算产业生态体系,助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建立健全算法开发利用机制,积极开展大模型创新算法及关键技术研究,提升数据分析能力,降低大模型计算的算力消耗水平。
其四,推进算力与绿色电力融合。探索绿电直供新模式,有序开展绿电、绿证交易。
其五,推进算力发展与安全保障协同。推动建设国家算力网基础安全服务保障平台,打造一体化的安全保障服务能力。
《指引》称,要建立健全数据基础制度体系,加快出台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政策文件。加大中央投资对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
(编辑 上官梦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