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贵州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光大科技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李璠受贿一案。
检察机关指控,2011年至2020年,李璠利用担任中国光大银行信息科技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光大科技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等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实施、资金拨付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566万余元。
公诉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李璠刑事责任,李璠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庭审现场 图据毕节中院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据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工会委员会官方微信消息,今年2月5日,李璠还以光大科技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身份,参加了公司的学习会。
另据媒体报道,12月10日,河北唐山市中院还公开宣判了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唐双宁贪污、受贿一案,唐双宁因此被判处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