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发布的行政许可信息显示,同意解散垦利乐安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垦利乐安村镇银行获批解散
11月25日,山东金融监管局发布关于垦利乐安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解散的批复,经审核,同意解散垦利乐安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金融监管局要求垦利乐安村镇银行接到该批复文件后,立即停止经营活动,于15个工作日内向东营金融监管分局缴回许可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官网显示,垦利乐安村镇银行是山东省农信系统在省内发起设立的首家村镇银行,位于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景苑路10号。
自成立以来,垦利乐安村镇银行不断完善金融服务机制,丰富服务内涵,增强金融服务力度,为客户提供高效、优质的金融服务,在业务发展上不断加大支农支小贷款力度,有力地促进了当地农民增收、农业增产和农村发展。
据悉,垦利乐安村镇银行在垦利县域共设立了7家支行,10家便民服务网点,将金融服务由县城向乡镇、社区延伸。
垦利乐安村镇银行被吸收合并
值得一提的是,10月9日,金融监管总局官网发布的批复文件显示,山东金融监管局同意山东垦利农村商业银行吸收合并垦利乐安村镇银行,改建为山东垦利农村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并承接垦利乐安村镇银行的债权、债务。
山东金融监管局表示,山东垦利农村商业银行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吸收合并筹建事项,并督促垦利乐安村镇银行完成解散等相关事宜。吸收合并筹建事项完成后,山东垦利农村商业银行应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向监管部门提出分支机构开业等相关申请事项。同时,在吸收合并过程中,山东垦利农村商业银行要做好预案,确保人员、业务稳定,防范舆情风险,强化风险管控。
11月25日,相关批复文件显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东营监管分局同意山东垦利农村商业银行景苑支行、山东垦利农村商业银行新安分理处、山东垦利农村商业银行胜东分理处、山东垦利农村商业银行西郊分理处开业。
核准的业务范围均为:经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或其他有行政许可权的机构批准并经上级机构授权办理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