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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浙江分公司被罚款3万元 因跨区域经营保险业务

11月2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披露的罚单显示,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浙江分公司因跨区域经营保险业务被罚款3万元。

时任光大永明人寿浙江分公司团险业务部副经理(主持工作)胡彦虹,对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浙江分公司跨区域经营保险业务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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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11-21来源:财经新闻网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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