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10月28日,上海如鲲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如鲲新材)上交所科创板IPO审核状态变更为“终止”。因如鲲新材及其保荐人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三条有关规定,上交所终止其发行上市审核。
招股书显示,如鲲新材是一家主要从事新能源电池电解液材料、电子化学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为国内主要厂商提供多款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新型锂盐及功能性添加剂等产品,是国内少数具备多品种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材料制造和创新能力的供应商。
同时,如鲲新材也是业内率先具备钠离子电池电解液钠盐量产能力的企业之一。如鲲新材自成立以来始终秉承“自主研发、创新驱动”的发展策略,陆续于山东、江苏等地建立生产基地,在不断提升新能源电池材料产品开发、工艺革新及工业化生产能力的同时,持续进行包括含氟聚酰亚胺单体材料等在内的电子化学品领域的技术储备。此外,公司还从事精细化工产品的贸易业务,为市场开拓和主业拓展积累了良好的客户资源。
在新能源电池电解液材料领域,如鲲新材目前已经掌握数十种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新型锂盐及功能性添加剂的制备技术,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双氟磺酰亚胺锂LiFSI、二氟草酸硼酸锂LiODFB、消费电池用功能性添加剂R005、四氟硼酸锂LiBF4等。如鲲新材的产品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电动工具、3C数码产品等领域,并实现了对动力电池、消费电池以及储能电池等各种类锂离子电池的终端覆盖。
此外,在钠离子电池电解液材料领域,如鲲新材是业内率先具备以六氟磷酸钠NaPF6、双氟磺酰亚胺钠NaFSI等为代表的系列钠离子主盐及添加剂量产能力的企业之一。
报告期内,如鲲新材新材料业务主要客户包括瑞泰新材、天赐材料、新宙邦、浙江中蓝、宁德时代、MUIS、Enchem等国内外知名的锂电池及电解液生产厂商。
财务方面,于2020年度、2021年度以及2022年度,如鲲新材实现营业收入分别约为4.16亿元、6.72亿元、8.14亿元人民币;同期,该公司实现净利润分别为7490.1万元、9461.07万元、9765.59万元人民币。